日前,卫生部下发《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》通知,通知要求,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确保群众基本用药。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、紧缺品种以及儿童适宜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、定点生产。
通知指出,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,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鼓励各地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,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。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2年版)的制订工作,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。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。
通知要求,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继续规范基本药物采购,坚持批量采购、量价挂钩、招采合一,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工作。进一步完善医药企业及药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。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、紧缺品种以及儿童适宜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、定点生产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电子交易。制订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,修订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》和《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》。分析评估前一阶段基本药物采购情况,研究提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鼓励政策。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,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、规格和包装。充实和增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点,不断完善监测评价体系。
(医药招商网)